

中國日報網消息:為保障公共安全,湖南決定對一批貨值達12萬余美元的出口退運過期煙花進行銷毀。19日,隨著一聲令下,首批800余箱“航空傘”煙花在湖南醴陵郊外一片空地上化為灰燼。
2008年3月,深圳某進出口公司因未按丹麥要求在煙花外包裝上加貼新的進口號(BRS號),從該國退運一批煙花至醴陵市。這批“航空傘”煙花共有7716箱,貨值達123456美元。
經查,這批煙花系2004年生產出口,在入境報檢退運時已過國家強制標準“GB10631-2004”規定的三年保質期。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依據相關規定,對該批過期煙花實施了就地查封、嚴密監管,并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給予了處罰。
該批過期煙花數量巨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為保證公共安全,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醴陵市政府按屬地管理、依法處置、保障安全的原則,共同研究出嚴密的處置措施,并將在近幾天內分批次進行集中銷毀。據悉,處置大批量出口退運過期煙花,在湖南乃至全國尚屬首次。
多年來,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產區政府共同監管,有效地維護了湖南煙花爆竹的國際聲譽,讓其在北京奧運會和今年的國慶慶典上大放異彩。據統計,今年前10月,湖南出口煙花爆竹15427批,貨值3.18億美元,其中醴陵出口煙花爆竹1934批,貨值4289萬余美元,同比分別增長17.07%、11.74%。
編輯:寧波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