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與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衛生廳聯合發文出臺了《山西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和《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工作實施辦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張煜處長圍繞這兩個文件的出臺實施就廣大讀者關心的問題作了專題解答。
問:兩個《辦法》出臺的意義是什么?
張煜:為了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國特色的醫藥衛生體制,按照國家醫改意見和國務院醫改三年重點實施方案和省醫改實施意見要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著眼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醫保,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山西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和《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工作實施辦法》。兩個《辦法》的出臺,集中展示了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醫改一系列方針、政策方面取得的積極進展,標志著我省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內涵和保障水平的新一輪提升,對方便老百姓轉移接續醫保關系和異地就醫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問:兩個《辦法》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張煜:兩個《辦法》的主要精神總體上概括為兩個層面的努力實現:一是努力實現醫保關系轉移無障礙,二是努力實現異地就醫結算“零距離”。實現醫保關系轉移無障礙,就是要建立一種覆蓋城鄉、跨制度、跨地區的機制,實現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新農合三種保險關系的自由轉換和有機銜接,以適應工業化、城鎮化和就業方式多元化發展趨勢;實現異地就醫結算“零距離”,主要是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循序漸進、多措并舉、區域統籌、異地協作,逐步實現醫療保險異地就醫“本地化”,以滿足參保人員日益增長的異地醫療需求。
問:兩個《辦法》有哪些“亮點”?
張煜:從醫療保險制度體系上看,兩個文件都屬于完善機制的便民舉措,充分體現了人性化、規范化、信息化的理念,其“亮點”很多。
一是“創新”。比如,文件規定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時,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保障礙;逐步將身份證號碼作為各類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唯一識別碼;對省內異地安置人員就醫執行就醫地醫保政策,享受就醫地醫保待遇等,都是首次提出的新舉措,也為今年開始推行的社會保障“一卡通”創造了條件。
二是“靈活”。比如,文件規定對流動就業的農民工可自愿選擇參加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對終止勞動關系人員個人賬戶的轉移作了既可以劃轉個人賬戶余額又可以退現的規定,并實行多退少補;對省內外異地就醫費用分別采取患者結算自付部分、協議結算、郵寄報銷、委托報銷等方式進行結算,充分體現了機制上的靈活性。
三是“便民”。比如,文件規定在本人提出申請的基礎上,申請人只憑兩證(參保、參合憑證和醫療待遇憑證)即可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經辦機構要在辦理相關轉移手續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傳遞轉移人員信息,保證參保、參合人員及時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系;對省內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的結算,參?;颊咧唤Y算個人自付費用,其余費用由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結算,這些規定既簡化了程序,又方便了群眾。
四是“惠民”。比如,流動就業人員醫保關系轉移后,從次月起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對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3個月內足額補繳費用的,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對醫療保險制度內轉移關系,原繳費時間累加計算;對省內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作了享受就醫地醫保待遇的規定,這些政策將會給參保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
問:轉移接續的醫療保障關系有哪些?
張煜:目前,文件規定轉移接續的醫療保障關系主要有三個: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二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關系。三種關系基本涵蓋了城鄉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內的所有人員。
問: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如何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有哪些規定?
張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分四種情況。一是轉入地有接收單位的,隨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按轉入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入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轉出地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轉出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二是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的3個月內到轉入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轉入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三是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轉,個人賬戶余額通過轉出地經辦機構轉移或退還本人,并按轉入地規定對個人繳費多退少補。四是因勞動關系終止、其它原因中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轉移參加轉入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本人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山西省流動就業人員享受基本醫療待遇憑證》辦理轉移手續,辦理轉移手續時原則上只轉移個人賬戶余額或將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并按轉入地規定對個人繳費多退少補。
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如何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有哪些規定?
張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移參加轉入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本人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山西省流動就業人員享受基本醫療待遇憑證》辦理轉移手續,辦理轉移手續時原則上只轉移本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并按轉入地規定對個人繳費多退少補。轉移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轉移費用全額劃入轉入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如何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有哪些規定?
張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轉移參加轉入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本人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山西省流動就業人員享受基本醫療待遇憑證》辦理轉移手續。辦理轉移手續時原則上只轉移本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并按轉入地規定對個人繳費多退少補。轉移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轉移費用全額劃入轉入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問:什么是省內異地安置人員和省外異地安置人員?
張煜:省內異地安置人員是指在省內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或學習達一年以上的人員;省外異地安置人員是指在省外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把這兩類人員區分開來,有利于解決我省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工作面臨的主要矛盾和緊迫問題,有利于立足現有條件,區分輕重緩急,按照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多措并舉的原則,逐步實現參保人員省內就地就醫、持卡結算和省外就醫視情結算。
問:什么是省內異地轉診參保人員和省外異地轉診參保人員?
張煜:省內異地轉診參保人員,是指按規定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診的醫?;颊摺J⊥猱惖剞D診參保人員,是指按規定跨統籌地區轉診省外的醫?;颊?。
問: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執行什么待遇標準?
張煜:按照文件規定,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區分省內外兩種情況執行待遇標準。一是省內異地安置人員在省內安置地就醫以及省內異地轉診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按照就醫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享受就醫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二是省外異地安置人員在省外安置地就醫,按照地區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雙方協商的辦法執行;無雙方協商辦法和在省外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按照參保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參保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所以區分省內外兩種情況執行待遇標準,主要是考慮到省內外醫療保險政策的較大差異和地區間協作機制的欠缺,使異地就醫結算工作更加符合實際。
來源:山西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