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
國發〔2010〕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蔬菜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通過實施“菜籃子”工程等政策措施,促進了蔬菜生產和流通快速發展,蔬菜產量大幅增長,品種日益豐富,質量不斷提高,市場流通體系逐步完善,基本滿足了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要。但近年來,由于一些地區“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弱化,措施不落實,蔬菜生產水平和組織化程度依然偏低,流通設施能力不足,造成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給率過低、蔬菜價格大起大落、農民“賣菜難”和居民“買菜貴”并存等問題日益突出。對此,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大政府調控力度,把解決當前問題和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采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一)穩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給能力。大城市特別是城區人口在百萬以上的大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增加投入,穩定和增加郊區蔬菜種植面積,調動和保護菜農的種菜積極性,切實提高本地應季蔬菜的自給能力。要抓緊制定郊區“菜籃子”建設發展規劃,實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老菜地的保護,在城市周邊地區合理規劃建設新菜地。實行更為嚴格的占補平衡和補償機制,征占菜地的補償標準要嚴格按當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提高大城市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收取標準,用地單位繳納的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必須全部用于建設新菜地和發展蔬菜生產。要統籌使用土地出讓收入,加大對蔬菜生產設施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