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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僅三四萬元的舊車,須按十萬元的新車價交納保險費;出了事卻只能按舊車價理賠--這樣的“霸王條款”在車險行業竟大行其道。
“新華視點”記者日前對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險公司調查發現,機動車保險定價“貓膩”多多,廣大消費者則被無辜“吸金”。消費者和有關專家呼吁,保險行業高保低賠的“霸王條款”多年難以鏟除,折射出保險行業誠信建設任務十分緊迫。
舊車只值三四萬元 保險須按十萬元交
北京車主王女士非常納悶,她一輛開了12年的桑塔納現在頂多值三四萬元,保險公司給出的車損險保險金額卻是10.08萬元。保額高意味著保費高,自己的保費豈不是要多掏不少?
經過咨詢,保險公司銷售人員告訴王女士,根據公司統一規定,無論駕駛多少年的機動車,保險金額都須按新車購置價來計算。這樣一來,王女士1999年買的桑塔納就要按照新車標準交保費。但若按舊車入保,她至少可以節省六七百元保費。
業內專家指出,相比之下國外的車險則更多的是根據車輛的實際價值,車型及其出事概率等多種相關因素綜合計算保費,而非使用“一刀切”的做法。
就王女士的車輛入保問題,記者分別致電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家保險公司,三家公司不約而同都給出了10.08萬元的保額定價。三家公司的客服人員都告訴記者,他們的報價是在系統中統一查詢的,而系統給的報價就是新車購置價。
但記者登錄汽車之家網站查詢到與該款車型類似的目前在產排量1.8的桑塔納車型,其廠商指導價僅為8.98萬元。相比之下,保險公司給出的新車購置價比市場價高出了12%左右。當記者詢問為何保險公司車輛定價比市場上的新車價還高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統一定價”,也有保險業務員稱“保價中含新車購置稅”。
記者調查發現,像王女士一樣注意到車險保額的車主仍屬少數,大多數人由于嫌麻煩等原因對保費的計算方法一無所知。記者聯系了在北京朝陽門一家IT外企工作的王先生,從2008年購買本田雅閣到現在,他對保費算法并不清楚。翻出放在后備箱里的保單,他才知道自己今年交的5000多元保費是按新車購置價收取的。“對保費一直糊里糊涂的,感覺保險公司在定價上貓膩多多。”王先生說。
專業人士解釋說,我國保險法中明確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也就是說車險保額不能超出實際車價,保險公司此舉或涉嫌違法,可見保險公司存在定價“虛高”問題。按北京市近500萬輛的機動車保有量計算,若每輛車皆按新車交納保費,保險公司從車主們身上“吸金”的數量相當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