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負責人林勇峰昨天在上交所官方微博上表示:取消現金紅利稅和簡化再融資的相關審批程序,將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意愿。據了解,證監會正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強對現金分紅有關政策的研究,為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在回答“《現金分紅指引》為什么以現金紅利與當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之比低于30%作為衡量標準、是否具有強制性”的提問時,林勇峰表示:采取該標準是基于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近年來總體的股利支付率平均水平。《指引》對該比例并不具備強制性,對于低于30%的上市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并說明其合理性。
上交所公布的數據顯示,滬市2011年度雖然共有558家公司在利潤分配預案中有派現方案,占滬市上市公司總數的59.5%,但未進行現金分配的公司也達到380家公司,占比高達40.5%。截至2011年,連續三年分配現金紅利的公司有347家,但上市滿三年且連續三年未派發現金紅利的公司亦高達257家,占比達到27.4%,其中20家公司上市時間超過十年但從未進行過現金分紅。
2011年分紅金額超過50億元且連續五年分紅的有12家,依次為工商銀行、中國石油、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石化、中國神華、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中國人壽、交通銀行、大秦鐵路、浦發銀行。
(實習編輯 唐桑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