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18名律師致信人社部
建議取消公考戶籍限制
昨日,來自河南、湖北等11個省份的18名律師,聯合致信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建議規范全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取消戶籍限制,消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中的戶籍歧視現象。建議信已通過EMS形式寄出。
建議信發起人之一、河南經東律師事務所成永律師對鄭州晚報記者說,我國《就業促進法》規定,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不得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設置歧視性限制,顯然該招聘要求是違法的。
國內知名反歧視公益機構鄭州億人平公司,去年針對國家公務員考試中的招考崗位戶籍限制做了一個小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1500多個崗位存在戶籍限制。
建議信發起人之一、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新平認為,我國《公務員法》里明確規定了考取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以及幾種不能做公務員的情形,其中并沒有戶籍限制,而有戶籍限制,就涉嫌就業歧視。
建議信發起人之一、浙江十陽律師事務所姜旭日介紹,我國2005年8月加入了《1958年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該公約規定,歧視是指基于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見解、民族血統或社會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損害就業或職業機會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區別、排斥或優惠。戶籍應屬于社會出身范疇,在招錄中設置戶籍門檻其實是違反了該公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