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新華網報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草案)》,新增加“攜帶訓練合格的導盲犬等工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受限制”。而此前的征求意見稿提出,各種犬類不能上公共交通。
公共政策終于對導盲犬放開了,這是一個難得的進步,彰顯了政策的人文關懷。
導盲犬是“盲人的手杖”、“指路的工具”,是盲人生命安全的組成部分。北京市對“導盲犬上公交”加上了“攜帶訓練合格的”的定語,在安全可控范圍內,允許導盲犬乘坐公交,既降低了盲人群體的出行困難,又對公共安全給予最大化維護,在公眾需要和殘疾人需要之間,找到最佳結合點。一個理性、文明、有序的社會,就應該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關心。
在有些地方,人們之所以拒絕導盲犬上公交,主要是害怕受到導盲犬的傷害和攻擊。這其實是一種錯誤的認知。據報道,導盲犬是習性溫順的犬種,成為導盲犬的先決條件就是7代內沒有攻擊同類和人類的記錄。截至目前,全球還沒有一起導盲犬傷人事件。允許導盲犬上公交,也有助于讓上述安全常識得到更多傳播。
經濟越發展,文明程度越高,對殘疾人的關心也應該越細微、真誠。但愿更多的城市,也能向殘障人士更多展現這樣的尊重和善意。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