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丟失還是造假欺騙?
當地政府為何取消崔愛武提交的許可證?按照合法手續建造的房子為何沒有檔案?崔愛武告訴記者,在崔莊村一般是先建房后補發土地證。2005年崔愛武向村里申請蓋房,2008年房子正式開建。該村大隊會計和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顯示,2005年春天,村里給崔愛武發了申請表。2010年,經村里通知,崔莊村的每一戶有建房手續的人填了《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表》。當年4月份,崔愛武在遷安市政府行政審批中心,取到了他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兩張《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表》。
“回來后,按照人家告訴的,我將一份《遷安市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表》交給土地所,另一份交給了我們村大隊會計。”崔愛武說,“這樣,我手頭只有紅本,沒有其他任何手續。紅本上蓋章時間是2010年3月8日,全國統一編號是:008564228S。”
所有村民都是按照此程序辦理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為何崔愛武的檔案會消失不見?崔愛武說,由于村民都是單獨辦理,有沒有統一歸檔,他也不知道。
事情發生后,崔愛武多次找鎮政府解決此事。“鎮政府說找找土地所所長蘇龍看他怎么說。后來,鎮政府告訴我說,蘇龍說了,他不是管檔案的,他是見東西就簽字;鎮政府又說問問審批大廳國土局具體經辦人張廷杰吧,后鎮政府又告訴我說,張廷杰因出事,關在監獄里,也已無法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