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屢遭踢皮球 檔案丟失成了“無頭賬”
崔愛武的妻子楊玉珍帶著自己的《集體土地使用證》遠赴唐山進行了鑒定,結果證明該使用證是真的。
“可是我們當地又告訴我你這使用證不是假的,主要是你沒有檔案。我不知道檔案是誰保管,我只知道檔案丟失不是我的責任。”楊玉珍很氣憤。
第一視頻的拍客跟隨崔愛武的妻子楊玉珍一行重走了維權路,側面記錄了維權路上的遭遇一角。
在河北省遷安市國土資源局,聽過楊玉珍反映完情況,一位工作人員拿著她提供的《遷安市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表》說:“你說你這是真的,我也承認你這是真的,但是沒有檔案就是假的!”
遷安市信訪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楊玉珍:“這指不定牽連上誰,對誰都不好,那得追究責任人不是?”“你這些東西雖然都有章,但是沒檔案,審計大廳咋辦的到現在也沒細查,那科長都關進去了。”
遷安市信訪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楊玉珍,走法律訴訟。但咨詢完律師后,她有點傻眼。在隱蔽采訪中,一位當地律師告訴了楊玉珍一句實在話:“你這個能不能立案,除了看法律規定,就看你的力度了。”
北京尚正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建華說,根據物權法第十六、十七、十九條規定,以及土地使用權管理相關法規,能夠體現或證明不動產權利的有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屬證書。村民手中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就是權屬證書,當地政府所說的檔案可以歸類為不動產登記簿。所以,當地政府可以提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內容與農民手中的權屬證書不一致,可據此懷疑村民是否為真正權利人。他表示,不能以不動產登記簿即檔案丟失為由,否認村民的宅基地權屬證書。
“如果聽任和認可這種做法,則流弊為我們所有人的房子一夜之間檔案丟失,房子就不是我們自己的了。”崔建華說。
事發至今快四年了,崔愛武有些灰心。自己明明持有合法證件卻為什么沒有檔案?這個責任應該由誰來負?他告訴記者,維權路再難再苦,他也必須得走下去。(“中國網事”記者 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