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琳)密云市政市容委原副主任李仕利在主管大唐煤制氣管道工程期間,先后13次收受人民幣560萬元為他人提高拆遷補償額。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仕利有期徒刑11年。
受賄被人舉報后主動投案
李仕利今年53歲,去年9月他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經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4年間,李仕利在擔任密云縣大城子鎮副鎮長、北京市密云縣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密云縣大唐煤制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十三次收受人民幣560萬元。在被人舉報并接到檢方接受調查的通知后,李仕利于2014年5月26日主動投案。
李仕利在2011年負責協助大唐煤制氣管道工程拆遷工作,2012年擔任密云大唐煤制氣管道工程指揮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據悉,在處理這項工作期間,李仕利收受了大量錢款,送錢人員包括村民、村干部甚至鎮長。
主管拆遷工作時多次收受錢款
一位聶家峪村村民證言稱,大唐天然氣管道占用了他承包的魚塘。他托人找到李仕利希望能夠提高賠償額。2013年5月,賠償金最終定為320萬元,但賠償款遲遲沒有撥付,這位村民便用報紙包了5萬現金放在手提袋中,送到李仕利在市政管委的辦公室。這位村民在得到補償款后,又用報紙包了5萬元現金送至李仕利辦公室。
2013年1月,大唐燃氣工程需要占用聶家峪村一部分集體土地,李仕利認為補償金額過高,便找到聶家峪村村支書王某,希望能夠降低集體土地賠償金,降低的部分可以補給王某。王某找了自家親戚等9人的身份證,制作了12張補償協議書,最終獲得了545萬的補償。為了感謝李仕利,王某在2013年春節前夕將150萬現金裝在深藍色大旅行袋內送到李仕利家中。
因自首獲輕判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經法院查明,密云某鎮鎮長胡某也因為拆遷補償而送錢給李仕利。胡某稱該鎮提出的補償評估價為1.8億元,但市政管委認可的數額較低,拆遷進展很慢。胡某向某村借款50萬元送給李仕利,希望李仕利能多給該鎮一些補償。此后李仕利又提出需要80萬元,胡某再次借款送到其家門口。隨后李仕利在負責大唐管道密云段工程拆遷補償工作過程中,為該鎮提高拆遷補償提供幫助。
法院認為,李仕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560萬元,其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鑒于李仕利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繳全部贓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三中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李仕利有期徒刑11年,涉案贓款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