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印發了《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飛行檢查工作規定(試行)》,共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飛行檢查定義、目的、檢查對象、檢查方式及重點等內容。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部門依據職責,對省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不打招呼的不定期、隨機、突擊性的監督檢查,稱為飛行檢查。
通過對省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飛行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基層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區域性和行業性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
飛行檢查的對象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全省所有生產、流通、餐飲環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檢查重點對象有:
(一)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二)監督抽檢或風險監測不合格的;
(三)被媒體曝光或投訴舉報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
(四)有違法生產經營記錄的;
(五)容易發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
(六)其它需要飛行檢查的。
飛行檢查應遵循依法監督、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一般采取突擊檢查方式,不提前通知企業,飛行檢查組成員應到指定地點集中,統一前往被檢查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檢查組在現場檢查過程中應注意通過拍照、錄像、調查詢問、復印相關資料等方式,做好取證工作。檢查組可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檢驗或組織技術專家進行分析研究。
一是核查許可條件保持情況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查看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及生產設備配置是否符合有關標準或相關審查細則要求;查看企業進貨把關、生產經營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是否有效;食品生產企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應查看檢驗設備配置是否滿足檢驗項目需求并按規定正常開展自檢工作,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是否掌握必要的檢驗技能等。
二是調查投訴舉報或媒體披露的問題,核實情況,重點查找潛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風險;對抽檢監測不合格的,應督促企業查找不合格原因;查看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三是檢查企業進(銷)貨臺賬、索證索票記錄;重點檢查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和現場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檢查是否存在使用餐廚廢棄物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經營回收食品等行為;檢查范圍包括生產經營現場所有場所,尤其是要注意檢查企業較隱蔽的場所和相關記錄。
飛行檢查組要做好檢查工作記錄,及時將檢查情況及記錄表和企業相關證據資料報省局并通報企業所在地市局。企業所在地市局應當對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處理,督促企業整改,依法查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省局根據需要,可將飛行檢查情況向有關地方政府通報。
飛行檢查企業發現違法違規等問題溯源涉及省外上游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由省局及時通報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問題溯源涉及省內企業的,必要時檢查組可進一步實施跟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