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權業 繪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記者陳楓 周育舟 策劃:陳楓
不少柳州市民有過這樣的購物經歷:去超市采購時,會碰上某些食品打折力度很大,花一件的錢,可以得到同樣的兩件商品。不過,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這兩件商品的生產日期其實是不一樣的。作為贈品的那一件,往往都是距離保質期的最后期限不遠了。
這種接近保質期卻還未過期的食品,被稱為“臨期食品”。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出臺專門針對“臨期食品”的規范管理意見,以后商家不僅要對“臨期食品”設立專柜,在進行“臨期食品”打折、贈送等促銷行為時,要貼上標簽告知消費者:這玩意兒快到期了!
“臨期食品”有了明確界定
什么樣的食品才是“臨期食品”?在食藥監部門出臺管理意見之前,商家和市民對于“臨期食品”的界定,都有著自己的“一桿秤”。
昨日下午,記者在柳北區大潤發超市看到,一款果汁飲料被擺在顯眼位置做促銷,打折力度很大,為平時售價的6折。湊近觀察,這批飲料是去年4月生產的,還有3個月才會過期;此時,一牛奶品牌的促銷員正在為整箱牛奶捆上贈品牛奶。贈品牛奶上標注的最佳食用日期顯示,今年3月它就到期了。
市民趙先生認為,保質期還剩1/3左右的,就算“臨期食品”了;但他的妻子歐女士卻有著不同看法:“還有個把星期到期的才算!”
自治區食藥監局為大家擬出了“標準答案”。根據該部門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對臨近保質期食品規范管理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根據保質期的長短,“臨近保質期”也有著不同標準:
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
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
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
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
五、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
六、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