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與妻子吵架 點燃衣服放火燒家
因涉嫌縱火,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黃真真通訊員廖光偉)2月28日晚,柳州市柳邕路某平房,男子韋某在外喝酒回家,與妻子吵架后,一把火把自己家給燒了。
當晚10時許,柳州市公安局銀山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事發現場。在現場,先期趕到的消防官兵,已將大火撲滅。一名叫韋某的男子情緒激動,嘴里說著:“火就是我放的,你們要怎樣就怎樣。”民警聞到韋某身上有濃濃的酒氣,韋某自稱喝了半斤白酒。
韋某放的一把大火,導致自家的瓦房頂被燒穿,家里的家電、床鋪等全部化為灰燼。民警準備把韋某帶上警車,帶回銀山派出所調查,但韋某吵吵嚷嚷,并不配合。民警走訪韋某的朋友,了解到韋某很愛喝酒,常發酒瘋。
民警找到了韋某家人,詢問了解得知,當晚,韋某在外喝酒后回到岳父家,因生活瑣事與妻子及岳父母吵架,其間有暴力傾向。見狀,韋妻跑出家門,岳父母則把自己的房間門關起來。
一氣之下,韋某罵罵咧咧地跑回自己的家,并放火燒家。由于韋某的行為已涉嫌縱火,銀山派出所將其移交到五里卡刑偵大隊審訊。
酒醒后韋某交代,事發當晚,與妻子及岳父母吵架后,他回到了家中,頭腦一沖動,用打火機點燃了自己的一件羽絨服,扔進了房間里,火很快蔓延。韋某則走出到家門外,看著大火燒起。
警方審訊得知,韋某今年43歲,鹿寨縣人,平時在柳江縣打工。早在1996年,韋某曾因流氓罪,被判刑7年。
3月1日,記者從五里卡刑偵大隊獲悉,韋某因涉嫌縱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