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實施已一周年,記者從海南公安邊防總隊獲悉,這個總隊在加強邊海防治安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據了解,為適應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和海上執法需要,加強依法行政、依法管海,更有效地打擊海上違法犯罪,維護海上治安,保障航行安全,海南公安邊防總隊歷時兩年完成《條例》修訂,2012年11月27日由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頒布實施。新《條例》增設了外國船舶及其人員在海南省管轄海域的禁止性行為和法律責任等系列全國首創條款,成為全國邊防部隊職權最全面、內容最豐富、措施最完備、保障最充分的地方性法規。自新《條例》正式實施以來,這個總隊組織民警深入轄區港口、碼頭,通過舉辦講座、散發傳單、張貼公告、懸掛橫幅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不斷加強漁船民的管理教育;強化以本港遠海作業船舶、外省籍船舶為重點的動態管控,加大對海南省沿海海上走私、搶劫、違規作業和外國船舶及其人員非法進入海南省管轄海域等違法活動的打擊力度;全面啟動沿海重點港口邊防治安檢查執勤點查控工作,對進出港船舶、車輛、人員和物品實施“逢疑必查”,有效筑牢沿海港口治安防控圈。
一年來,全省各級邊防部門共檢查各類船舶64217艘次、漁船民157146人次,依據《條例》處罰各類違規船只453艘、漁船民687人,勸阻非法出海到未開放海域游玩人員240余人次,有效維護了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秩序,維護了國家主權。
(記者 黃一鳴 通訊員 朱晨鵬 王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