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省環保部門發布消息:去年,全省共扣繳水環境生態補償金7614.39萬元,其中,扣繳氨氮生態補償金3960.75萬元,扣繳化學需氧量生態補償金3086.35萬元,扣繳總磷生態補償金567.29萬元,扣繳金額是2011年的兩倍多。
據介紹,去年是2010年河南省全面實施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以來扣繳金額最多的一年,2011年,全省共扣繳水環境生態補償金2804.5萬元,2010年,這一數字是4638.2萬元。去年,國家在生態補償考核因子中增加了總磷,生態補償計算方法采用階梯式補償標準,根據不同的目標濃度分別確定執行標準,轄區內水污染越重扣繳金額就越多,這也是去年扣繳金額較多的原因。
去年有15個省轄市和6個省直管試點縣(市)被扣繳了生態補償金,前10名為:開封、鄭州、周口、漯河、許昌、蘭考、駐馬店、鹿邑、洛陽、焦作,其中開封和鄭州的扣繳金額均超過了2000萬元。
河南省四大河流域中,省轄淮河流域扣繳生態補償金7301.1萬元,省轄黃河、海河和長江流域扣繳生態補償金較少。
列入考核范圍的48條河流中,被扣繳生態補償金的有36條,前10名為:賈魯河、惠濟河、黑河、清潩河、小蔣河、杜莊河、洺河、伊洛河、雙洎河、潁河,其中扣繳金額超千萬元的有賈魯河和惠濟河,分別扣繳2999.26萬元和1732.9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