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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1月28日訊(紀宣 記者張雋珊)從去年至今,哈爾濱相繼制定出臺了“兩意見、一規定、兩個辦法”,構建形成砸實落靠“兩個責任”的完備制度體系。截至12月底,全市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450件,涉及正局級干部12人。
從去年4月起,哈市先后制定出臺了“兩意見、一規定”,即市委《關于下級黨委(黨組)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意見》、市紀委《關于哈爾濱市紀檢監察機關向同級黨委匯報工作的意見》和市紀委《關于哈爾濱市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匯報工作的規定(試行)》。沒有問責,責任就很難得到落實。為此,哈爾濱市制定出臺了“兩個辦法”,即《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黨風政風監督日常工作檢查考核辦法(試行)》。
在哈爾濱新出臺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辦法》中,首次明確了責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程序,規定紀檢監察機關要實行“一案雙查”和“一問三責”,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應當調查發案單位“兩個責任”的落實情況,在調查報告中一并提出處理意見。2014年,全市共查實違反“八項規定”問題333件,處理361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74人,比上年增加152%,涉及局級7人、縣處級13人。市紀委先后7次對66起、涉及99人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點名道姓地公開通報,同時查處行政問責案件135件,問責208人。
為解決市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多年來辦案工作“偏軟、偏寬、偏輕、偏松”的問題,市紀委出臺了《市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查辦案件績效考核辦法》,從辦案數量、質量、效果、紀律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績效考核辦法推出后,全市80多個派駐紀檢組織全部開展了查辦案件工作。到目前為止,全市已有29個市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立案188件。截至12月底,全市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450件,同比上升28%。其中,大要案641件,大要案率44%;涉及市管干部43人,同比上升231%,包括正局級12人,副局級17人;給予1356人黨紀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98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