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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2月10日訊 近日有網友咨詢:《關于大慶市殯儀館殯葬服務收費標準》是2012年6月20日發布。
此收費文件執行期限兩年,屆時自行廢止;若需重新報批,須提前兩個月申報;期間,國家、省有新政策出臺時,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現在已經2015年了,請問有新規定嗎?還是繼續執行2012年的收費標準。
市民政局恢復:
目前,市殯儀館收費標準執行兩套文件。
1、關于殯葬四項(遺體接運、遺體火化、遺體存放、骨灰寄存)基本服務收費,按照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文件(黑價行[2010]351號)規定標準執行,此文件于2010年11月17日印發,2010年12月1日起執行至今。
2、關于殯葬延伸服務收費(場地設施占用、使用類;殯儀服務類;特殊服務類)及殯葬用品的收費標準,經過提前報批,目前執行最新的大慶市物價監督管理局文件(慶政價發[2014]29號),印發時間為2014年5月22日,于2014年7月起執行。原來執行的慶政價發[2012]32號文件于2012年6月20日印發,執行期限兩年,已于2014年6月廢止。
大慶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629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