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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晚報3月3日訊 3月5日24時,煙花爆竹燃放時間還剩3天,市民手中的煙花爆竹應合理安排時間燃放,到期未燃放完的不能私自儲存,須上交所屬派出所統一處理。春節期間,市公安治安管理局在全市開展了嚴厲打擊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專項行動,截至3月2日,共查處非法煙花爆竹儲存窩點10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3080件,行政拘留16人,批評教育15人。
據警方介紹,3月5日24時后,按照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零售業戶要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在4日內(3月6日至9日),送交省、市煙花爆竹專用儲存庫和當地的煙花爆竹專用儲存庫集中統一保管,并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狀,對逾期未返庫私自儲存煙花爆竹的,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嚴查處。市民家中剩余的煙花爆竹應交由屬地派出所統一處理。警方將對舉報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查證屬實的市民給予現金獎勵,舉報電話110。
案例
2月24日11時許,獲知“道外區承德街與草市街街口一處鞭炮攤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信息后,民警立即趕至現場,當場將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陳某抓獲,查獲非法煙花爆竹120箱,現陳某已被行政拘留。
2月26日6時50分,民警在道里區透籠街工作時,發現男子張某向零售點推銷50箱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民警當場收繳,并給予張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2月26日10時許,民警在宏偉路85號排查時,發現一輛柴油農用小型貨車上裝有41箱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司機劉某無合法運輸證,當場依法收繳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對劉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2月26日11時,民警在樺樹街68號6棟樓附近發現一攤位正在銷售的煙花爆竹中,有29箱為假冒偽劣產品,遂對攤主黃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