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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報3月5日訊 4日,省政府法制辦發布《黑龍江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建筑物內的信號盲區或者弱區、移動通信話務量高的大型場所、通信網絡頻繁切換的場所等區域,應當設置移動通信網絡室內覆蓋系統。
征求意見稿提出,辦公和商用樓宇、居民住宅小區等城鎮民用建筑的開發者、所有者和管理者,應當為電信業務經營者使用區域內的配套電信設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條件,并滿足三家以上電信業務經營者共享使用的需要,不得與任何電信業務經營者簽訂具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阻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進入區域提供服務。用戶有權自主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提供的服務。
征求意見稿提出,公路、鐵路、城鎮道路、橋梁、地鐵、車站、機場、展館、旅游景點、公園、綠地等公共區域應當配套建設電信設施,滿足通信需求。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主應當配合電信設施建設單位進入居民小區進行電信設施建設,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或者妨礙,無合法依據不得收取費用。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移動通信基站建設單位在基站建設前和正式運行前要分別對電磁輻射進行自測,對電磁輻射有爭議的基站,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移動通信基站建設專項規劃確定的建設站址,允許移動通信基站建設單位在原址半徑500米范圍內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