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盯減排項目 綜合施力推進
我市完成去年污染減排年度指標任務
本報訊 (記者富沛海通訊員李春暉)21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國家環保部污染減排核查組日前對我市2014年污染減排工作進行了核算,結果顯示:我市新增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削減量分別為6656.57噸和291噸,分別削減5%和6%;全市新增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削減量為0.69萬噸和1.15萬噸,分別削減3.4%和1.7%,均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減排指標任務。
據了解,去年我市有28個項目列入省政府污染減排目標責任書。為不折不扣地完成污染減排任務,我市超前謀劃,嚴控污染排放增量,于2014年初發布了《關于落實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通告》及《關于防治空氣污染的通告》,明確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以污染物排放總量定項目,特別是新建的涉及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項目,實行區域內“現役源1.5倍減量替代”,并規定市轄區內不再審批4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項目。同時,量化指標任務,狠抓減排項目調度。我市確定323個重點減排項目,其中大氣減排項目19個、水減排項目8個、農業源減排項目296個,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和完成時限,實行半月報和季報制度,及時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建立減排項目管理臺賬,實行規范化管理。采取政府投入和企業自籌資金的辦法,投入減排資金19.52億元。
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實施,保證了減排項目建設和減排設施投入運行,2014年10月,環保部在雙陽區組織召開了全國農業源總量減排現場會。
為保障減排措施和能源結構調整的深度推進落實,市政府還出臺了《長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明確全市各級政府減排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將污染減排納入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實現了任期管理年度考核。環保部門在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的同時,強化部門聯動,與相關部門建立督察督辦聯動機制,通過現場督察和重點督辦,協同推進減排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