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李莊偽證案
關鍵詞:打黑 偽證
2009年12月10日,重慶涉案嫌犯龔剛模向警方揭發,稱其代理律師李莊捏造偽證,12日,李莊在北京被重慶警方抓獲,13日,檢察機關以涉嫌造假妨害作證正式批捕李莊。12月30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正式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莊在作為龔剛模辯護律師期間,教唆其在法庭審理時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供述,并賄買警察,為其編造龔剛模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供述作偽證。2010年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李莊的辯護律師表示將堅決上訴。
點評 李莊案一審已經宣判,但因此案引發的喧囂遠未平息。這一極富戲劇性的案件,折射出社會對于法律權威公正的空前重視。
6、 苦主狀告永隆銀行案
關鍵詞:跨境投資 境外索賠
2005年6月,受香港永隆銀行理財經理的“誘導”,上海投資者張先生將自己的積蓄32.24萬美元全部購買了厄瓜多爾國債,因該債券不是香港證監會認可的投資產品,導致張先生不能及時止損。金融危機后,張先生虧損高達百萬元人民幣。2009年12月,該案在上海浦東法院立案。該案是內地首例投資者訴境外金融機構的案件。
點評該案無論是何種審判結果,都會讓“不差錢”的中國投資者看到投資境外金融產品過程中的投資風險、法律風險和道德風險,并警告境外證券、金融服務機構必須誠信、合法經營。
7、 南京“橋粘粘”案
關鍵詞:公共設施 豆腐渣工程
2009年12月4日,南京市市政監督人員發現漢中門大橋的30多根欄桿裂開了口子,最大處可以伸進手指,然而施工單位竟連夜用結構膠填補裂縫處。目前,南京市建委和市政公用局已經對此事展開立案調查。
點評 “橋粘粘”曾獲“南京市市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無論是“橋粘粘”,還是“樓脆脆”,都凸顯出重新界定公權力的合法運行、負責運行的范圍和規則的必要性。
8、 吳英集資案
關鍵詞:億萬富姐 非法集資
“金華東陽富姐”吳英,因違法集資3.8億元,于2009年12月19日,以集資詐騙罪被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0天后,吳英提起上訴。
點評民間金融這個灰色地帶通過此案得到重新審視。如何改善金融管制,厘清行為邊界,明確法律預期,使民間金融行為合法化、規范化,從而既滿足現實的民間金融需求,又增強金融運行的安全性。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編輯:諶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