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竟成犯罪工具
7月27日,接到市民舉報的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網絡監察大隊警察沖進百腦匯30樓菲頓公司時,員工們一臉茫然地看著這些不速之客。
此時,全國各地對“竊聽手機”已是談虎色變。甚至有人對本報說:扔了男朋友送給自己的手機。
廣州天河警方出動了數十人的隊伍,聲勢浩大,結果卻發現“廣州菲頓”公司不過是“竊聽手機”在廣州的一個代理商。
“總部沒有人告訴我們這樣是否違法。”7月29日,該公司一名員工對本報說:“我真不該來這家公司工作,現在后悔死了。”
這并不是警方針對“竊聽手機”的第一此查處風暴,今年7月初,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當地國家安全廳、公安廳、工商局三部門聯手,查處了劉某經營“竊聽手機”的辦事處。
警方的行動,是否表示了這種軟件的生產、銷售已經違法?
在南京特洛伊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主頁,有著這樣的免責聲明:“將Xwodi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安裝在他人的手機上,以達獲取隱私或商業機密的目的,屬于不道德和違法行為。南京特洛伊科技和 Xwodi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本報了解到,目前這種“竊聽軟件”并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也沒有針對這種軟件的相關規定。
不過,在互聯網法律專家于國富律師看來,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而該軟件與手機結合就能夠直接轉化為竊聽設備,這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