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調解員:架起兩岸司法信任的橋梁
黃景輝說,如果采用法院判決的方式,矛盾只會越來越深,而經調解后的結果使臺商與農民關系和諧,在當地生產經營的環境變好,和諧地化解矛盾,保證了各方利益,并最終達到了共贏局面。
談到調解工作,楊文通坦言自己并沒有什么“訣竅”,只是請有矛盾糾紛的人坐下來心平氣和的喝杯茶,并鼓勵他們敞開心扉好好聊聊。
楊文通說,以前很多臺商由于對大陸法律和司法體制不了解,總認為來大陸投資沒有什么保障,而現在有我們臺灣的調解員參與,那他們的心情就會很不一樣。通過設立臺胞調解員,司法過程越來越透明了,大家都可以看得到,這樣我們臺胞在漳州遇見不公平待遇的時候,在解決上就可以理直氣壯,據理力爭了。
他也表示,作為法庭的固定聯系人,當發現案件另有隱情時,還將把臺胞的聲音帶到法官那里,幫助分析案件。
去年,他參與了一樁案件的調解工作。當地一所學校起訴油漆經銷商販賣易脫落的劣質油漆,而經銷商則把責任推給了油漆生產商——一家當地的臺資企業。
楊文通與油漆生產商溝通后,了解到油漆本身沒有質量問題,而是這種油漆不能用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由于生產商是在不知道油漆用途的情況下出售的油漆,全部責任在于經銷商,因其在銷售過程中沒有告知消費者如何正確使用產品。
根據楊文通掌握的情況,法官通過耐心的說理很快就促使當事人自愿達成了和解,原告的損失得到了經銷商的合理賠償,案件的審理工作在極短的時間內得到了妥善的辦結。而按照通常的審理程序,這樣一起涉及產品質量的案件要歷結鑒定、開庭、調查核實等漫長的程序。
實施三年多以來,臺胞調解員這一新生制度在實踐中逐漸完善,但在運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據國臺辦透露,部分調解員的業務和社會活動大多數較為繁忙,案件調解和業務培訓的時間有時難以得到充分保障;同時,個別臺胞調解員對大陸的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的掌握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另外,臺胞調解員的履職經費保障還有待進一步落實,這些問題都有待在司法實踐中得到解決和完善。
在黃景輝眼里,雖然法院會提供一些誤工補貼,但對于調解員本身的收入來講微不足道,因此他們把調解工作更多的看作是一種社會責任。
黃景輝還認為,兩岸同根同源,通過臺胞調解員們的不懈努力,也為兩岸之間的司法互信搭建了一座增進理解的橋梁。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 譚宗洋 胡美東 編輯: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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