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4日,臺灣當局通過“大陸臺商春節返鄉專案”規定,200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兩岸春節包機,第一次走進兩岸民眾的生活。此次包機飛行了16個班次,運送大陸臺商達2600人次。
然而,2003年兩岸第一次春節包機,并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航。此次春節包機,只允許臺灣民航業者申請在春節期間以包機方式運載大陸臺商回鄉過年;包機的出發航點只限臺北和高雄,抵達機場只限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或虹橋機場;此外,包機來回都需在香港、澳門中途降落。
此外,2003年的春節臺商包機只是“單向”、“單飛”、經停港澳的“曲航”,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直航。有的臺商反映甚至比乘坐現有定期航班還麻煩,既不省時也不省錢。
變遷節點二:春節包機不再經停第三地
因應臺商對春節包機的熱烈要求,蔣孝嚴再度提出于2005年春節復辦臺商春節包機。此次春節包機從2005年1月29日持續到2月20日,增設北京、廣州、高雄,兩岸各6間航空公司共飛行了48個班次,運送臺商、臺胞達1萬多人次。
56年來的第一次,兩岸首民航班機雙向對飛不再經停第三地; 56年來的第一次,大陸民航班機終于降落在寶島臺灣;56年來的第一次,臺灣航空公司班機降落在首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