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辦5年居住證可在沈陽落戶
按《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細則》規定,連續5年辦理《居住證》的市民5年后可在沈陽落戶。對長期在沈陽市生活、在沈陽市連續辦理《居住證》且參加社會保險達5年以上的流動人口,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的,準許戶口遷入沈陽市。辦理居住證的時間從2013年1月2日開始計算,必須是在同一區、縣(市)范圍內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達5年以上(連續居住并且辦理《居住證》不得中斷,如果中斷則需重新計算時間)。預計到2018年符合相關條件的首批人員就可在沈陽落戶。
買房落戶房證下發就可辦
按相關規定,通過購買、繼承、贈與、自建等合法途徑獲得房屋所有權,準許其本人、配偶、同住(指戶口在同一個戶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戶口遷入沈陽市。購房落戶的,購房者本人如已婚則不得夫妻拆戶辦理,必須共同遷入。購房者18周歲以上未婚成年子女可單獨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但未滿18周歲子女只能與其父母一同辦理落戶。房證下發就可以直接落戶。
應屆畢業生可落戶于親朋好友家
目前,沈陽市在應屆大學生落戶方面的政策相對寬松一些。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本科)只要愿意到沈陽就業,可以先行辦理落戶手續后找接收單位。外埠生源畢業生到沈陽就業,戶口可以根據自愿選擇落在親朋好友家甚至是單位同事或者落戶于畢業生集體戶口,前提是必須征得戶主本人同意。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擇業期二年)落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先落戶后就業;專科學歷的畢業生(擇業期二年)落戶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