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英文《中國日報》9月15日報道:從本周起在中國被法院勒令還款的外國人在還完欠款前將不能出境。這項措施標志著中國政府在加強法院判決執行力的長期努力中又邁進了一大步。
根據這項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規定,警方有權禁止欠債不還的“老賴”們出國。這項規定對中國公民也同樣適用。
這項于本周正式實施的政策令廣東成為了中國在加強法院判決執行力方面動作最大的省份。
一位廣東省高院的新聞官告訴《中國日報》,如果“老賴”們企圖從廣東省外的任何口岸逃離中國也都會被阻止,因為被執行人的名字已經被傳送到聯網的全國公安系統上。
他說那些事先已經離開中國或是日后僥幸逃脫的,如果想要重新踏上中國的土地,就必須先結清以前的帳。
新規定還給了公安機關扣留企圖出國的“老賴”的證件、對法院已做出司法拘留決定的協助拘留等權利。法院也可以通過公安網絡獲取被執行人的住宿、出入境等各種信息。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該規定,法院可以請求公安協助查找其正在使用的車輛下落,一經發現可實施就地扣押。
廣東是全國欠債不還的被執行人最多的省份之一。幾年前,廣東省政府就開始打擊“老賴”,禁止他們進行各種奢侈活動,如乘飛機、住三星以上的酒店以及去桑拿房等。這次不允許外籍被執行人出境的新規定讓廣東更引人注目。
中國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提高司法判決的執行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本月初曾號召全國法院系統加強在這項“已經努力了十幾年但還沒有得到切實解決”的問題上的重視。全國很多法院最近也都采取了各種各樣的措施,但都沒有達到廣東的力度。
中國政法大學的曲新久教授認為廣東的做法值得肯定。
“這體現出廣東政府沒有把法院執行力問題看作僅僅是法院的事,而是把它當成政府的事。法院獨自來承擔這些工作,能力確實太單薄了。”
但是曲教授并不贊成在全國搞一刀切,普及廣東的做法。
“這應該看具體情況,比如地方政府跟法院的合作有多緊密,他們合作的意愿有多強烈,”他說。(《中國日報》記者
鄭彩雄 李瀟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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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