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3月23日評論版頭條文章:3月14日,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其中涉及到一系列關于“三農”的重大政策和戰略部署。
國家“十二五規劃”在農業農村發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作目標,實現這些目標將使我國農業農村發展邁上新的臺階。“十二五規劃”能否順利推進,最重要的是打好三方面的攻堅戰。一是促進現代農業上水平,以確保糧食總產量的穩定增長;二是深化改革,建立城鄉社會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的體制機制;三是進一步調整相關政策,實現農民收入的穩步提高。
按“十二五規劃”的要求,未來五年在農業生產方面的要求,重點是落實一千億斤糧食的增產能力。落實這項工作并不容易。從資源潛力看,我國增產一千億斤糧食不在話下。但從經濟關系的作用看,制約糧食增產的負面因素還很不少。隨著我國城市經濟的擴張,城市務工的總收入將日益增長,相比之下,因為我國農戶的經營規模普遍很小,農業收入的比重越來越低,去城市務工而放棄農業的機會成本相對也越來越小,這導致一部分邊際土地可能被撂荒。實際經濟生活中的表現是山區適農小塊土地退出耕作,谷物和其他主要農產品生產越來越集中到若干農業主產區。但是,除東北和新疆等地外,我國農業主產區的農戶經營規模增大很難,土地流轉的比重很小,只在10%左右,這就限制了農業競爭力的提高。另外,我國農業主產區也是城市化快速推進地區,大量耕地被蠶食,依靠“占補平衡”增加的耕地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令人懷疑。這樣來看,要創造出增產一千億斤糧食的的能力,并不容易。如何把潛在的糧食增產資源轉換為現實的資源,對各級政府的確是一個挑戰。
“十二五規劃”關于農村發展方面的主導意見是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城鄉社會經濟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府對民眾的公共服務,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基本社會保障服務、維護法制和社會安定以及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務。這些服務在城鄉之間素來存在差異,一是服務的質量數量不同;二是服務的規則也不同。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這種狀況已經有所改變,但問題仍然很多。“十二五規劃”實施期間要重點解決的是城鄉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流動的市場分割問題,以實現農村勞動力的向城市更快轉移和城鄉建設用地的合理利用,積極穩妥地推進我國城市化。為此,要沖破三大體制弊端,一是要改革戶籍制度,方便脫離農業的農村居民本著自愿原則到城市落戶;二是要建立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市場;三是要為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創造一個基礎。目前,這三方面的改革中央只要原則性的意見,相關法律的修訂還沒有到位,地方政府的“試點”各有不同,在五年之內要形成非常明確的法制框架,看起來還不容易。但這三方面的改革非常迫切,人民群眾有殷切希望,各級政府應克服困難、積極推動;特別是中央政府應集思廣益,創造性地深化改革。
“十二五規劃”關于提高農民收入的目標也與改革有密切關系。關于農民收入,我們首先遇到一個麻煩是信息不真實。有關部門發布的農民收入數據,其實包括了很多許多非農民的收入。我們常說的農民收入,包括了一些脫離農業的勞動者在城市務工的收入,且這部分收入占所謂農民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事實上,只有以農業為主的專業農戶的收入才是真正的農民收入,可是我們對這部分農民的情況并不很了解。從長遠看,農民收入提高的關鍵是培育專業農戶,擴大他們的經營規模,提高他們的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力。為此,要落實“十二五規劃”重申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決議提出的意見,實現農民土地承包權的長久不變,培育新型農民合作組織。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orobotics.cn/opinion/2011-03/23/content_12212507.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黨國英 編輯 呂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