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堅持共同安全,積極營造互信協作的安全環境
多年來,中國一直提倡樹立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堅持以對話增進互信,以協商化解矛盾,以合作謀求穩定,解決各種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問題,共同應對全球性威脅和挑戰。
加強國際反恐合作。“9?11”事件5年多來,中國與美國、俄羅斯、巴基斯坦等國開啟并加強了反恐磋商。2006年3月,中國參加了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在烏茲別克斯坦境內舉行的“東方—反恐2006”聯合反恐演習。8月,中哈在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州和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舉行了“天山-1號(2006)”聯合反恐演習。9月,中塔在塔吉克斯坦境內舉行了“協作-2006”聯合反恐演習。12月,中巴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地區舉行了“友誼-2006”聯合反恐演習。今年,中國還將參加在俄境內舉行的上合組織框架下的大型聯合反恐演習。
積極推進地區安全對話合作。中國積極推動亞太地區安全對話合作機制的建設,在上海合作組織、東盟與中國“10+1”、東盟與中日韓“10+3”、東亞峰會、亞太經合組織、東盟地區論壇等各種地區機制的安全對話合作中,發揮了積極和建設性的作用。2006年4月,上合組織國防部長會議在北京順利舉行,各方充分肯定了過去幾年來上海合作組織在防務安全領域所取得的合作成果,并為未來防務安全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致力于和平解決爭端。中國一直致力于通過對話協商和平解決領土與海洋權益爭端。繼2002年中國與東盟各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來,2005年3月,中、菲、越三國簽署《在南中國海協議區三方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成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的首次實踐,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2006年10月,中國與東盟國家再次共同承諾,將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在已有共識的基礎上,為最終達成南海各方行為準則作出努力。
積極發展能源安全合作。截至目前,中國已與美國、日本、印度、歐盟等主要能源消費國建立了雙邊能源對話機制,是國際能源論壇(IEF)、世界能源理事會(WEC)、亞太伙伴關系(APP)等多個多邊能源合作機制的正式成員,與國際能源署(IBA)等國際能源組織也保持著密切聯系。
2006年11月22日,中國與歐盟、美國、俄羅斯、印度、日本、韓國等國一道,正式啟動了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劃(ITER),為人類合作開發新能源掀開了嶄新的一頁。同年12月16日,中國又倡議召開中國、印度、日本、韓國、美國五國能源部長會議,就加強能源領域的安全合作進行了有益的探討。
大力促進防控大規模傳染性疾病。中國已基本建立起對禽流感、瘧疾等重大傳染性疾病的通報機制,不斷加強與其他國家在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為促進全球公共衛生安全,對世界衛生事業作出更多的貢獻,中國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區前衛生署長、世界衛生組織前助理總干事陳馮富珍女士參選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2006年11月9日,陳馮富珍作為惟一候選人正式當選世界衛生組織新任總干事。中國將繼續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溝通與合作。